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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,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友们:

 

     为全面、真实地记录建校三十三年来的发展历程,展示常州大学的业绩和风采,继承优良传统,弘扬学校精神,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,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发展,我校决定筹建常州大学校史馆。现特向全校师生员工、校友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、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       1、各个时期校友在校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照片、图片、教材、讲话稿、手稿、听课笔记以及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       2、省部级以上领导、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、记录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题词及报道事件的报刊等。
       3、学校各个时期的教学任务通知书、教师教案以及教师自编教材;本校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。
       4、学校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、校徽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文凭、纪念章及其他各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、贺电、礼品等。
       5、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、匾额、碑石(文)拓片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等。
       6、历届毕业生的大学录取通知书、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签等。
       7、反映或记载我校校友的重要成就、事迹或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照片、实物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书报刊物等。
       8、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、仪器设备、模型等。
       9、学校集体或个人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的证书、奖状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奖旗等。
       10、知名校友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实物或图片(如自传、事迹介绍、媒体报道、音像图片、教具、教案、学生作业、实验作业、毕业设计、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模型、家具、办公用品等)。
       11、在全国或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的教材、论著、翻译著作等。
       12、在社会服务方面有一定价值的活动、产品等(照片、相关鉴定、媒体报道等)。
       13、国家级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科研成果(获奖证书、专利产品模型或照片、社会影响等)。
       14、能够体现本专业学科地位的诸如全国性专业委员会、行业协会等组织中的任职情况。
       15、对专业学科发展有里程碑意义的人员(奠基者、重大突破者)的相关资料(工作照,工作笔记、教案等工作手稿,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用品等)。
       16、承办的全国性会议、行业会议图片与资料;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、会议、赛事的资料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杯、证书、纪念品等)。
       17、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。
       18、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、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       1、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原件为佳,学校将根据提供者意愿,采取捐赠、出让、复制、代管等方式予以接收。凡征集到的校史资料,学校均登记造册,开具接收单。
       2、对捐赠的组织和个人,将颁发捐赠证书;对有展览价值的物品,展出时将注明出处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       3、校史资料拥有者如不便提供原件,可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;复印(制)件展出时,在复印(制)件上将标注提供者的单位和姓名。
       4、校史资料接受地:
      科教城校区文彰楼六楼档案馆(周二至周五)
      
三、征集要求

       1、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,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,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。
       2、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、图片、音像、实物为主,力求尊重历史事实、线索清楚、考证翔实、准确无误。
       3、请提供者对所提供的校史资料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内容提供者姓名,现(原)工作单位,现(原)任职务,资料反映的事由、时间、地点等。
       4、所有图片需添加背景文字,说明,文字力求简明扼要,图片中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要标明其所在位置。
       5、征集年限:1978年建校起


       四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何老师
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519-83290041
       电子邮箱:dag@cczu.edu.cn

 

常州大学校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
  2021年10月